我想,反对的声音应该会比赞成的强烈,毕竟推翻传统,与伦理道德有一定的冲突,责任和义务远比所谓的可怜的爱情重要得多。而且面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问题。我并不觉得一定要按上文所说去完全改变现存婚姻制度,而且上文所说的年限也有待斟酌。但若是初领结婚证时,男女双方可自行选择,结婚证的有效期,按自己的意愿,岂不是更人性化。